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良、个性特长鲜明、公益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获得荣誉称号或具有较强的科学探索兴趣和创新实践能力的优秀应届初中学生。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获市、区(县)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
(2)初中阶段各科竞赛获区级以上奖项;
(3)在学习方面有特别的兴趣、特长和潜能。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①5月10日至12日,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②同时还须登录上海市实验学校网站,填写“提前招生录取”推荐学生信息表。
(2)选拔方式
①学校在审核第一志愿考生材料后,5月16日(周六)组织综合素质面试,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经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择优录取网上签约;
②如果“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予以录取,如计划未完成,则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安排,做好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录取工作;
③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公示;
④7月10日至11日,学校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线上考生。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良、个性特长鲜明、公益服务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具有较强的科学探索兴趣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应届初中学生。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获市、区(县)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
(2)初中阶段各科竞赛获区级以上奖项;
(3)在学习方面有特别的兴趣、特长和潜能。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①5月10日至12日,符合我校自荐条件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②同时还须登录上海市实验学校网站,填写“提前招生录取”自荐学生信息表。
③5月12日前,学校收取考生个人自荐资料。
(2)选拔方式
①学校审核考生自荐材料后确定面试人选;
②5月17日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
③5月23日,学校与自荐预录取考生网上签约;
④7月10日至11日,学校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线上考生。
三、 关于综合素质面试
①面试时间和内容
5月16日(周六)学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进行综合评价。
②面试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初三阶段《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获得各类竞赛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
四、自荐资料投递
邮寄地址: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 高中部 袁老师收
邮政编码:200125
截止时间:5月1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相关材料:
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②初三年级《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复印件)和班主任推荐信;
③所获各种奖励的荣誉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备注:提供的材料(一律不退,敬请谅解)
五、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50866067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4:00
学校地址: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
邮政编码: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