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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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7月3日,徐州市人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度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前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的通知》,鉴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而7月1日起将进入新的社会保险年度,我市调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

自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4100元执行,下限暂按2820元执行。因考虑到我市私营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客观存在,市区缴费工资上限按14100元执行,下限按2330元执行。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市区用人单位实际人均工资水平低于2330元的,按2330元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

市区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各县(市)度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由各县(市)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另外,我市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于7月份起进行调整,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暂停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社保账户查询等业务。医保刷卡就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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