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社保基金优惠利率再次上调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保基金持续健康运行。亳州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优惠利率已再次上调。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按1年期存款利率的1.1倍计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活期存款按3年零存整取基准利率的1.1倍计息。
工作人员介绍,各项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按照央行同期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计息,如遇社保基金支付风险等特殊因素需动用转为活期存款时,按照同险种活期存款优惠利息计息。
工作人员还说,如国家对存款利率政策进行调整,社保基金在存款利率政策调整的基础上执行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