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内江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所需材料
转出省外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
2.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参保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转移;
3.代理人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内转移
1.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代理人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3.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转移信息原件;
4.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代理人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转出省外
1.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参保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转移;
2.代理人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从省外调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
2.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代理人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参保人在很多地方无法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转移过程中,经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发现多项养老保险关系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按照号文件规定负责清理。人社部发[2010]70号,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
二、内江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省内转出
1、暂停在内江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向内江市社保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交新参保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
省内转入
1、在内江市社保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即参保);
2、向内江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
省外转出
1、暂停在内江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向内江市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内江市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社保局,新参保地社保局核实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与内江市社保局联系,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续手续。
省外转入
1、在内江市社保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即参保);
2、内江市社保局通过审核,确认参保人员符合省外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条件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
3、内江市社保局与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局取得联系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续手续;
4、内江市社保局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完成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备注:
参保人员不能在多地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转移过程中,经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发现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应依据人社部发[2010]70号文件规定,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