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政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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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了具体的补贴标准: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房自建的新增每张床位补贴1万元,租赁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4000元;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80%予以补贴。经费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安排50%,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

《办法》明确了资助养老机构的基本条件: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许可依法登记成立、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实际运行床位在10张以上(含10张),连续运营满6个月且继续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以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

甘肃出台养老新政 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

甘肃省近日出台养老新政,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房自建的新增床位每张补贴1万元;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80%予以补贴。

甘肃省民政厅福慈处一名王姓处长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已有具备上千张床位的大机构参与进来。”

随着养老问题日渐凸显,今年以来已有多省对社会养老机构进行补贴或政策倾斜。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章晓懿表示,养老服务是典型的准公共服务,财政补贴社会养老服务是必要的。

新增床位每床补贴1万元

近日,甘肃省民政厅与财政厅联合出台 《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实施起5年之内,甘肃省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房自建的新增床位每张补贴1万元,租赁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4000元。对于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80%予以补贴。

对申请资助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甘肃省称,应具备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许可依法登记成立,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此外,还有实际运行床位要超过10张,且要连续运营满6个月,并继续运营等6项条件。

甘肃省民政厅福慈处一名王姓处长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已经有几家机构参与进来,有一百到数百张床位的小机构,个别规模很大,有多达上千张床位的大机构。”但他并未说出大机构的名字。

近年来,多省出台政策支持民资进入养老领域。去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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