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女干部延迟退休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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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级女干部延迟退休彰显改革智慧

中组部和人社部发通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女干部,事业单位中任党务、行政管理的相当于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优势,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此次处级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延迟到60周年,是我们党对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的一次具体尝试,标志着酝酿已久的退休制度改革终于拉开了序幕。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确规定,“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充分尊重女同胞的意愿,避免了政策的一刀切,体现了管理制度公平公正的同时,彰显了中央的改革“智慧” 。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快,女干部延迟退休是历史必然。如今,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技术不断发展,人均寿命已大大提高,退休制度也需要适当的改革,适应时代的发展。笔者认为,此次中组部和人社部关于处级女干部延迟退休的政策考虑周全,切实可行。

延迟退休对象明确体现科学。通知中明确延迟退休对象为“处级女干部”,厅级及以上干部本身就是60岁退休,而科级干部涉及面广,处级干部处于干部级别的中等级别,这个级别的女干部数量,在干部总数中占的比例不高。选择以处级女干部延迟退休试点,既是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政治上男女平等,更有利于干部队伍稳定,为今后干部延迟退休提供借鉴。

延迟退休保护人才体现尊重。女性处级干部都是队伍里的佼佼者,是精英,她们丰富的阅历和较高的政治素养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女干部延迟退休不仅能够减少国家培养干部支出的时间、经费,还能在岗位上不断锻炼自己、完善自我,将政治生涯提高、升华,促进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延迟退休双重选择体现关爱。这是一个可选择性方案,没有“一刀切”式的标准答案,不同的个体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延迟退休计划。“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这条规定说明延迟退休新政不具备强制性特征,而是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灵活性和可选择性大。如果个人愿意延迟退休,则可以继续工作到60岁;如果个人不情愿,经过申请,也可以按正常年龄退休。

当然,网上对处级女干部延迟退休不乏质疑声。但改革就是要敢啃“硬骨头”,就要是凝聚智慧,此次女干部延迟退休真正开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常态,一个更加有利于女性全面发展的公平环境势必摆在社会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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