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五类居民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获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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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五类居民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获扶持

近日,《柳州市关于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执行,五类特定对象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或待遇方面,将获得政府的特别帮扶。

根据文件精神,帮扶的特定对象包括:户籍在柳州市行政范围内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

帮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为选择200元档次以上(含200元档次)的城乡低保人员,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即在桂政办发〔2014〕70号文件规定县区为选择100元档次代缴5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并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档次,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其二,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在其月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0元。

据了解,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于2012年实现全覆盖,目前参保人数103.9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28.91万人。不过,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也出现如下问题:一是城乡特困人员的养老金偏低,75元-100元的养老金无法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城乡低保人员缴费困难,大部分人愿意提高档次缴费,但由于收入低,只能参加最低档次。为此,柳州市人社局在经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由市政府出台这项帮扶政策,以解决困难群体缴费难和待遇低的问题。这也是今年年初柳州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

这项帮扶政策的执行时间自今年元月1日起。其中,符合增加养老金标准的城乡居民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养老金将按新标准一次性补发到本人的养老金账户;符合条件增加政府代缴的城乡居民,则可到参保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四类特困对象,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0元,养老金平均增幅达56%,据测算大约有1.3万名群众受益。选择按200元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低保人员,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届时养老金标准将比按最低档次缴纳增加13.35%,据测算大约有3.35万名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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