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条件
用人单位补缴条件:
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
补缴材料
1.户口簿(在校学生、在托幼儿除外)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少年儿童应提供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岁以下儿童应提供与其监护人的二寸合影)四张
补缴地点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
联系电话:2215039
上班时间:上午 8:00-11:00 下午 12:00-17:00(冬季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衡水各区县社保局一览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