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经办理暂停缴费,且不欠缴保费人员。
吉林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条件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办单位填写的需加盖公章),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告知申办人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申请手续;
2、经办人员接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信息,审核无误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3、通过保险关系转移平台转移电子数据;
吉林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大街76号
电话:0432-6466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