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茂名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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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底工资标准的通知》(茂府(2016)60号)以及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茂名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的通知》(茂人社发(2016)68号)的有关规定,对2016社保年度各有关险种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进行调整。

一、2016社保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四个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从7月1日起调整。

二、2015年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20元。

三、茂名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20元的60%,即2652元;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20元的300%,即13260元。

四、茂名市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2015年全市企业职工最底工资标准1210元;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20元的300%,即13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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