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四平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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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2017年四平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一)持有《四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参保居民,个人每年缴费40元,由财政补助160元。补助部分由市、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合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居民,个人每年缴费40元,由财政补助160元。补助部分由市、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

(三)持有城镇户口且年满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0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市财政补助25元,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补助25元。

(四)下岗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个人每年缴费120元,由财政补助80元;其他下岗失业参保人员,个人每年缴费150元,由财政补助50元。

(五)在校中学(含中专、职校、技校)、小学生,个人每年缴费40元,省财政补助5元,市财政补助2.5元,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补助2.5元。

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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