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连云港社保最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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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对度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自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2550元执行。

月缴费工资下限仍为2550元

据了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昨天,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省、市标准执行。

此外,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设定上下限为调节缴费差距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将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

“本来按照省里规定,月缴费上限调为16800元,下限仍执行3089元,是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工资下限。但是,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多,企业经营和个人缴费有压力,允许执行上述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即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900元确定;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550元确定。从我市实际出发,我市执行下限2550元。”市人社部门表示。

对于执行缴费下限的参保人来说,如果缴费基数上调,个人社保缴费将会增加,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由于今年缴费下限没有调整,这意味着,低收入者每月缴纳的社保费不变,到手的工资也不减少了。

缴费基数高低影响“五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缴费基数高低将影响“五险”待遇。因为市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并不是标准基数,只有工资收入较低的参保职工是以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按照规定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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