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烟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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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台最新社保缴费基数

据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91号)精神,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7270元。

按现行政策:

一、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850元/月。

二、职工月平均收入超过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549元/月。

三、下限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10元/月。

四、城镇个人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为291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4850元。

2017年烟台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1.3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烟台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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