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玉溪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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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关于“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负担,结合玉溪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实际,经玉溪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缴费率实行浮动费率,当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且联系两年统筹基金当期结余超过5%时,从下年度4月1日起,参保单位缴费费率执行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执行10%;当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低于6个月平均支付水平时,从下年度4月1日起,参保单位缴费费率执行10%,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执行12%。

结合会议精神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从2017年4月1日起,参保单位缴费费率执行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执行10%(单位缴费费率8%+个人缴费费率2%)。

据测算,此次费率调整将惠及红塔区1414户参保单位35035人和6631名灵活就业参保者,共计41666人在职职工,2017年共计减轻负担2960万元(其中企业单位1490万元,财政全额拨款单位1000万元,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75万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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