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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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出台,仍继续沿用往年数据,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中,东莞仍分类为第二类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对比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了200元。

记者了解到, 广东省上次调整标准时间为2013年5月1日, 2013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东莞为13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方法,结合2015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多次修改论证完善,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由省政府审定颁布。

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记者粗略统计,进入2015年来,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两千元大关,成为目前全国最高的地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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