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保转移流程条件材料,南通社保转移到外地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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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南通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跨省转移人员

(1)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1、企业养老保险

(1)市内转移:养老保险手册

(2)市外省内及跨省转移: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南通社保转移所需材料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温馨提示:

1、持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原参保机构(南通社保)打印个人参保缴纳凭证,再把凭证交给现在的参保机构,申请转入,通常45天可以完成转入。

2、社保缴费证明需要持参保人身份证、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卡。

注: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还需要写一份授权给代办人。

办理流程

市区范围内转移:

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后,市区范围内之间社保无需转移,办理社保调转手续即可。

跨统筹区社保转出:

携带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带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跨统筹区社保转入:

携带转移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给现参保地经办机构。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可办理异地转移,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先到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再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填写:“社保转移申请”,然后将缴费凭证和申请一并交给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

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步骤: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就业城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就业城市的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办理地点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

电话:0513-83559000

公交路线:

1、乘坐11路、38路、39路、40路、69路通勤线、70路通勤线、71路通勤线到 政务中心西 站下步行90米左右。

2、乘坐15路公交车到 市民服务中心 站下步行110米。

3、乘坐公交13路、37路、58路、68路通勤线到 政务中心移动公司 站下步行300米左右。

南通各区县市的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40天日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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