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社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移?转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消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1、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不超过或低于规定年龄。
办理材料
一、省内转移:
统筹内转入:
1、市直参保单位之间转移携带资料: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离职证明;
②现单位的劳动合同或接收证明;
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市直与各县(市、区)之间转移携带资料:
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与各地市之间转移携带资料:
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统筹外转入:
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携带资料:
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统筹内转出:
1、市直参保单位之间转移携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本人身份证;
③领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市直与各县(市、区)之间转移携带资料(每月1-5日):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本人身份证;
③领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与各地市之间转移携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本人身份证;
③领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统筹外转出:
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携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本人身份证;
③领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二、跨省转移:
1、省外转入携带资料:
①对方社保机构开据的缴费凭证;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跨省转出携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单位转出证明。
三、省内转入: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四、省内转出: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本人身份证;
3、领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红旗东街与中银南路交汇北90米
联系电话:0359-2022575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5路、9路公交车到 运城市建行 公交站下步行30米。
2、乘坐10路公交车到 安邑收费站 公交站下步行190米。
3、乘坐2路公交车到 运城市妇幼院 公交站下步行4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