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已经将起征点调至5000元,没有设立明确的抵扣机制,按常理来说,这是个惠民政策,但是却被很多谣传的税后到手工资图给整糊涂了。
对于没有个税计算基础的同学,在起算器上算来算去,又再一次被这个图给蛊惑住了,刺激到敏感的神经。都认为起征点虽然提高了,但是到手的工资却反而变少了?
划重点:
大多数人不会出现社保缴费大幅增加的情况,就算按实际收入多缴了社保费也并不吃亏。
目前的缴费标准是怎样定的?一般来说,各地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以基数的300%作为上限,60%作为下限。对大多数人来说,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都在这个区间里,所以缴费基数就是自己的实际工资,不存在“按最低工资缴费”一说。
只有收入落到这个区间之外的人,才按上下限作为基数来缴费。有的地方把这个基数下限设置成了“最低工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实际收入刚好是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才按最低工资缴社保。对大多数人来说,既然不存在“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社保”,也就不可能出现社保缴费大幅增加的情况。
人民日报观点
实际情况究竟如何?这里需要搞清楚几个问题。
第一,针对社保费的政策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征管方式。
社保费为什么要改由税务统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说得很清楚,要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所以企业社保缴费的变化,实质上不是哪个部门征收的问题,而是社保缴费规不规范的问题。
第二,征管能力增强后,国家会统筹考虑,根据实际调整。专家表示,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之后,征管能力确实会增强。但国家层面会考虑企业负担实际问题,在当前情况下不太可能出现企业负担飙升的情况。目前社保缴费究竟是什么样的现状?不按规定缴费,到底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如果规范之后征收率明显提高,那是不是社保费还有下调的空间?国家会统筹考虑,在扎实调研、精确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
实际上,我国社保费率已阶段性降低。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降低社保费率,总体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减少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称,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专家透露,有关部门也在考虑继续降低社保费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