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杭州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杭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杭州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
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分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职工个人当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当年新增的职工,以当年第一个月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或者雇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
社保缴费单位部分由单位缴费,个人部分与咱个人关系大,人社君把个人部分算好了,了解下吧。
在岗职工个人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额
在岗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的缴费基数通常在每年的7月调整启用,同时对1-6月预收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退。
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由于2018年7月调整时以2017年的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所以在2019年7月之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以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也就是说,暂时与2018的缴费一样。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保缴费时,有最低缴费基数(即保底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封顶工资基数)的上下限。也就是说,缴费基数有“最低不低于”和“最高不高于”的政策规定,也就是上下限。来算算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月平均工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61099元÷12月=5091.58元/月
保底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60%=3054.95
封顶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300%=15274.74
杭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为:上限:15274.74元;下限:3054.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