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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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福州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福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福州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

福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市医保中心公布的《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及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福州市2017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133元,月平均工资为6261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

2018-2019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70%(4382.76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无限制,下限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56.65元/月)确定。

2018-2019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福州市社保中心。

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1栋6/7层

电话:059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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