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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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韶关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韶关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韶关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

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

韶关属于第四类片区,在确定2018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以4486元为依据;

2017年韶关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39元;

韶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

2018-2019年韶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448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韶关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39元)和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韶关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39元)60%(3287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300%(20004元/月)。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韶关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39元)和韶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韶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韶关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39元)300%(16435元)。

2018-2019年韶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9%,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5%,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1元,个人不缴;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54.92元,个人不缴。

2018-2019年韶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448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第四类片区4486元60%(269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韶关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39元)和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韶关市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39元)60%(3287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300%(20004元/月)。

2018-2019年韶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6%。

2018-2019年韶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69220%12=6460.8元/年

医疗保险:32876%12=2366.64元/年

总计:6460.8+2366.64=8827.44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000420%12=48009.6元/年

医疗保险:200046%12=14402.88元/年

总计:48009.6+14402.88=62412.48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韶关市社保中心。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81号

联系电话:075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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