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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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海口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海口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海口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

海口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确认的。

此次调整是根据海南省统计局统计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55元/月,年平均工资为69060元(=5755×12)而进行的。

2018-2019年海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

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7265元、下限:3453元)

2018-2019年海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海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海口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2017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453元)-300%(17265元)范围内自行选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7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55元。

2018-2019年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个人缴6%。

2018-2019年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45320%=690.6元/月

医疗保险:57556%=345.3元/月

总计:690.6+345.3=1035.9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海口市社保中心。

海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4楼

电话:089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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