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社保卡初始密码
1、个人初始密码
社会保障卡预设默认个人密码为6个“0”;修改个人密码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所在地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关联银行办理中心)办理。
2、金融帐户初始密码
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金融帐户初始密码:工行——持卡人在办理金融功能激活/启用时设置;农行——111111 ;中行——以持卡人身份证号第12到第17位的6位数字为初始密码;建行——955330。
修改金融帐户初始密码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所在地关联银行网点办理。
金华社保卡使用
一、在本地区域内使用
自2012年3月1日起,金华市本级和各县(市)持有“金华市社会保障卡”的医保人员,可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就医购药均可直接刷卡结算。
使用方法、功能和要求与原医疗保险卡相同。
二、在全市区域内使用
自2012年3月1日起,金华市各地的参保人员持“金华市社会保障卡”,可在金华市范围内(除义乌市外)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近期先启用住院和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直接刷卡结算;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开通特殊(慢性)病种门诊就医购药直接刷卡结算。
使用方法与在本地相同,持卡人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单位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三、在全省区域内使用
自2012年3月1日起,金华市参保人员(除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外),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就医证历本》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近期先启用住院和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直接刷卡结算,其它就医结算功能按全省统一部署逐步开通。
金华社保卡办理
一、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享受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办理材料
1、单位申领: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2、个人申领: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未成年人户口簿。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申领:由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服务中心社保卡关联银行服务窗口领取,并负责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2、个人申领: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未成年人户口簿和社保卡申请回执单,到服务中心社保卡关联银行服务窗口领取。
四、办理地点
金华各区县市的社保卡服务网点。
1、金华市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79-87101370
地址:金华市永康市金城路25号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2、金华市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79-86675723
地址:金华市东阳市振兴路609号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3、金华市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79-85523549
地址:金华市义乌市香山路389号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4、金华市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79-88884114
地址:金华市兰溪市府前路234号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5、金华市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79-84662946
地址:金华市磐安县海螺街14号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