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请低保,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家庭收入要多低才可以申请?小编为你解答。
Q: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A:市常住户口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低保。
Q: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如何界定?
A: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夫妻、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下同),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无论是否分户、是否共同生活,都应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无论是否分户,既可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也可视为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Q:哪些人员不列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A:1.除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以外,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但未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无论是否分户,都应视为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以下特殊人员不列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受夫妻关系等条件限制):一是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是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三是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比如:家庭成员下落不明满两年,经法院宣告失踪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说明的。
Q: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能否分开申请低保?
A:除政策另有规定外,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得分开申请低保,应当共同计算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以下简称法定义务人),非共同生活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列入低保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按有利入保原则,可一起申请低保,并共同计算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也可不列入低保申请人,不与低保申请人共同计算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不列入低保申请人的法定义务人,具有履行义务的平等性,要按规定计算应给付低保申请人的赡养、抚养、扶养费。
政策另有规定,是指以下特殊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一是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二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三是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限于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或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