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呼和浩特社保转移相关需要办理的材料及转移办理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办理条件
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二、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办理材料
一、呼市转往异地所需材料:
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曾经转入呼市的需带转入资料)在我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打印时先确认缴费起止年月,应缴纳至上年度末,有欠费时须由本人办理补费,而后去异地社保机构开具联系函,异地社保机构邮寄至我处后,最后由我处打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寄出,转移基金。
二、异地转入呼市所需材料:
(一).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同时带上手册;
(二).持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原件,来我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异地社保机构
(三).我处接收异地社保机构转移接续表和转移基金。
办理流程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填写《申请表》、开具联系函;
3、转出:收到联系函,生成《信息表》,转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