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主要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据了解,根据国家部署,2020年我省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允许自愿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继续缴费。为进一步帮助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轻低收入参保人员缴费负担,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4月底前补缴,有更大的缴费基数范围可选择。
具体缴费基数和金额
在4月30日前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234元和每月20%缴费比例计算,12个月需补缴7761.60元;
而在5月1日后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同样以最低缴费基数和20%缴费比例计算,12个月需补缴8371.20元,二者相较,选择在5月1日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全年将多缴费609.60元。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有条件的人员可以选择按较高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年轻时多缴费,以后将领取更高的养老金,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度的养老保险费需要在今年内缴纳。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我省户籍适龄农村居民,也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规定参保缴费。记者了解到,目前,参保人员除了到税务服务大厅及自助办税终端现场缴费外,还可以通过闽税通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线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