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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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有什么不同

1、申请机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

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而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3、还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用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办理手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联合借款人,由双方共同还款。(具体以当地金融机构当年的规定为准)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在高校申请。申请时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所以还款人是本人。

4、是否经由学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银行直接面向学生,属于信用贷款,不需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需学校每年在网上进行学年鉴定,并由学校出具未在学校贷款的证明才能回乡申请下一学年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每学年申请一次),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否需要学校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根据该金融机构当年政策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负责联络合作银行前往高校进行政策宣讲,学校一般会组织银行、贷款签约学生双方集中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5、贷款年限

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一学年一贷,部分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一贷多个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可一贷多个学年,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选择一贷四年或一贷三年等。

2、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

1、取得高效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毕业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学校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和独立学院。

2、具有中国国籍,且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个人档案不存在严重污点。

3、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收入无力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等。

另外,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一个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对于孤儿和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同学来说,可以请近亲作为共同借款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近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个人信用良好;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国家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困难,在校期间其家庭不足以支付该生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新生取最低档)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对于持有精准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的原建档立卡和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学生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顶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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