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中考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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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中考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依据

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

录取依据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

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

非体育、

艺术考生

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市外国语学校、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所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等级须在b以上(含b)

体育、

艺术考生

特长类志愿

必须上网填报“提前批”志愿,该类志愿只能报一个

通过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公办学校特长生志愿,且限报通过审核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细项

非特长类志愿

特长类志愿录取,该志愿作废

特长类志愿未录取,该志愿按非特长类志愿划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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