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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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石家庄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学生端使用说明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市直各中学、有关单位:

近两年,我市中考在远程网报名、网上评卷、远程网填报志愿、批次内平行志愿录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并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的中考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确保今年中考顺利进行,现将报名工作安排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名条件

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市区往届初中毕业生且没有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学生(此类学生只能报考中职、中专学校)。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8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可登录远程网,进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中考报名系统直接报名,签字确认工作由学校负责。

2、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考生,按社会考生对待。可凭学籍号直接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签字确认工作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

3、学籍不在本市且在本市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招办报名,报名时要携带就读学校证明及父母务工证明。

4、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携带学籍表及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携带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5、市考试院将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初中毕业生学籍库安排报名。报名前各初中学校要将考生学籍号告知考生。

6、在我市借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的外地户口考生(外地市、外省考生),可以照顾在本市报名,但要按外地类考生报名。外地类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7、各初中学校具有在网上随时查询本校学生报名情况的权限。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工作结束前,及时查看具有本校学籍的考生是否已报名,督促没有本校学籍的考生及时到规定地点报名,绝不能让任何一个考生无故延误报名。

8、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打印出本校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核对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经考生和考生家长签字,若发现信息错误,须填写《考生信息修改表》,由学校汇总后报区县招办进行更正。

9、网报结束后由县(市)、区招办安排电子摄像。要求: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照片清晰、规范。各县(市)、区招办要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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