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保局解答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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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保局解答失业保险

“失业都不能领失业保险金?那还交来干什么?”余女士气愤地说起自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遭遇。她说自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原因是卡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上。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这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之一,昨日社保部门解答了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自愿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新的失业保险条例大幅度提高了参保人的失业保险待遇。除了不分户籍都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期间享受医疗保险之外,新增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育补贴、允许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

不过所有这些待遇的前提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社保部门表示,这是国家以及省内政策规定。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表示,企业职工出于获取更体面的工作岗位或更优厚工资待遇,以及出于其他个人考虑,自愿主动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的情况,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合同到期企业破产

都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到底该如何界定非因本人意愿这一规定,熊素冰说,如果合同期满了、企业破产等客观原因造成失业,则属于非本人自愿失业,这类失业现象的发生责任不在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新失业保险条例也同时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程序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情况。

熊素冰表示,参保人也可以寻求法定的程序,寻求法律部门鉴定离开单位真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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