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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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了。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长期以来主要用于“保生活”的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将扩大到稳促进就业预防失业。

费率下调,待遇提高

通知指出,从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如果企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4000元,这也意味着单位少缴40元/人/月,个人少缴12元/月。

而从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85%。以长沙城区为例,长沙市城区目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390元,那就是说,7月1日后,城区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81.5元,较之前的1112元,每月可多领69.5元。

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获稳岗补

湖南省人社厅介绍,对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基金将会给予一定稳岗补贴,以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省人社厅要求,对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期间,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其他用人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允许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困难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可先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统筹地区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签订缓缴协议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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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到底能领多久呢?记者昨日了解到,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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