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青海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扩大到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通知》规定,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企业所在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及时、准确、真实上报失业动态监测情况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拨付稳岗补贴,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助支出。
据了解,稳岗补贴执行时间自9月起,至2020年12月底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