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工伤失业等交费费率下调 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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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目前,已有超过12个省市陆续出台降低社保费率措施。此次社保费率下调主要涉及哪些险种?费率下降待遇是否会降低?未来继续下调费率的空间在哪里?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主要涉及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目前,我国俗称的职工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类。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而且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业内人士指出,此轮社保费率下调,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的原因,一方面是去年国务院常务会就明确要求下调这三项保险费率;另一方面,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基金目前各地普遍收大于支、结余较多,因此适当下调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是否会使待遇降低?

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五险”基金征收与待遇发放两者并不直接挂钩。社保待遇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计发或报销管理办法,除部分基础养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与缴费费率高低并不直接相关。

当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主要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而医保报销主要与报销范围与报销比例相关,均不涉及缴费费率因素。因此,只要现有社保待遇发放标准不改变,后期待遇就不会受到费率调整影响。

下一步怎么降?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目前人社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人口结构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及积累结存状况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这次全国统筹还不可能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因此,在该方案出台并实施之后,全国各地养老保险费率的统一还需要经历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

一些地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不少地区职工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基金常年收不抵支,因此这两项保险缴费费率降低的难度较大,需要全国统筹协调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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