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领取标准
每月第4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25日后,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的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如发现领取金额有误,可到受理部门查询。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合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办理需要的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2.身份证原件
合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上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上报→银行→失业人员次月25日后持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办理地点: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中心1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途径公交:18、32、129、166路(市政务办公区站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每月第4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25日后,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的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如发现领取金额有误,可到受理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