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了,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也有新消息。据市人社局消息,从7月1日起,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月975元提高到每月1053元,首次达到千元以上。失业金的最高标准仍按1820元/月标准执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调整后的最低标准执行。
本次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调整惠及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在领失业金人员逾五千人。上半年,苏州市共为11.55万人发放了失业保险金,总计金额5.03亿元,为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达9452.65万元。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1、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4、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以上是2016苏州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及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