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相信大家也很想知道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绵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2.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绵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本单位的工资总额,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
温暖提示: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绵阳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绵阳失业保险缴费地点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河路26
电话:(0816)2262237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一环路东段139号
电话:0816-2280070
绵阳市游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大厅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芙蓉?丽景龙居一楼
五、绵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3.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职工个人不能自行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延伸阅读:
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1月1日以后,我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相同。
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及时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原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