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绍兴,失业保险应该如何参保呢?有何条件限制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绍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在绍兴市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2、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3、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
绍兴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绍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单位公章
2、人员增减变动表
绍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参保前须办理就业(失业)证
2、企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3、相关业务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三、绍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诸暨市永昌路12号
0575-87012564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嵊州市剡城路369号
0575-83111087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舜江东路287号
0575-82136017
四、绍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绍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
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注:绍兴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5%,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改革前:绍兴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最新绍兴市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暂未确定,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会为您持续更新。
六、绍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高于145116元的,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按12093元确定;低于48372元的,月缴费基数按 4031元确定。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不包括其下属的三产企业)按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七、绍兴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延伸阅读:
绍兴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经办人员审核
绍兴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绍兴失业保险领取待遇有哪些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绍兴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