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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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具体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天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天水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天水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四、天水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五、天水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延伸阅读:

一、天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2017年天水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2017年天水市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1%

2017年天水市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5%

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1%=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费用

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0.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费用

天水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的其他说明

1、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下调,单位因稽核、自查漏报等原因申请为职工补缴2015年3月后的失业保险的,均按下调后的标准执行。

2、尚未缴纳2015年3月和4月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下调后的费率重新核定失业保险费后缴纳。

3、用人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了2015年3月及4月失业保险费的,多缴纳费用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代扣代缴社保费时自行与职工结算差额。

4、已按原费率缴纳了2015年3月、4月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将用人单位多缴纳的部分对5月的失业保险费进行抵缴,如用人单位多缴部分足够抵缴的,用人单位不再缴纳2015年5月的失业保险费,抵缴后若有余额,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进行结算;如用人单位多缴纳部分不够抵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再进行抵缴。

二、天水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三、天水市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

2、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四、天水市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1、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1)初审申请人员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2)将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系统,并建立基础台账;3)将相关申办资料提交街道。

2、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复审相关申办资料,建立基础台账。提交相关资料(若无此级,则省略本步骤)

3、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办理、发证,并建立基础台账。

注意事项

办理机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

咨询电话:0931-8440119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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