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洛阳市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以下是洛阳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洛阳市简化申请使用条件
企业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
其中,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x100%。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
洛阳市统一补贴项目和标准
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洛阳市失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⑴《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通知书》;
⑵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⑶《就业失业登记证》。
洛阳市失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所办理程序
⑴失业人员携带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洛阳市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市社保服务大厅10号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⑵审核资料,告知享受待遇期限、待遇领取方法等有关事项;
⑶录入就业失业证编号、失业人员个人信息。
洛阳市失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的注意事项
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⑵《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地点在洛阳市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57号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