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你是否也想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北京失业保险办理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一寸免冠照片
北京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北京失业保险办理地点
北京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办理,逾期无效。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
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另外,在2015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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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户口,长期在京工作。最近因公司结构调整原因,我被部门裁撤,已办理了离职。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怎么办理相关的手续呢?
市人力社保局:依您所述情况,如果您属于外地城镇户口,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依据北京市社保局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到参统的社保中心为其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外省市城镇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后回原籍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其户口所在地的县以上经办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补助金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按其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2计算;对失业的,按照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标准,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通过银行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