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失业保险领取待遇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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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失业保险领取待遇具体是怎样的?不少市民对此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下面我们就去了解一下情况吧!

马鞍山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马鞍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办理条件

1.被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发放标准

马鞍山失业保险金是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5%发放

马鞍山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失业人员档案;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4、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服务大厅二楼8号窗口)移送失业人员档案及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等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档案,单位及个人参保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档案接收意见。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服务大厅二楼8号窗口,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确认领取资格,并核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

3、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于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次月的15日之后,持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社会化发放银行(徽商银行富园支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发放存折(卡),以后可按月在我市徽商银行其他营业部就近支取。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湖南东路900号

电话:2354159

马鞍山当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当涂县姑敦镇提署中路115号

电话:6741391

马鞍山市含山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含山县环峰南路28号

电话:4321278

马鞍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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