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失业保险费率又下调了,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稳定就业,近日,山东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该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费率降低后,每年可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负约4亿元。
根据《通知》,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适用范围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国家和山东省如有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青岛市将于2017年5月统一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对于2017年1~4月已按照原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于2017年6月进行统一退费。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充分考虑了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 据测算,此次失业保险费费率降低后,青岛市每年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负约4亿元,惠及全市10.8万户参保单位、194.3万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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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29亿元;核准287户企业享受稳岗补贴,发放资金2267.8万元,惠及职工91649人。失业保险在“保生活、促就业、预防失业”等方面作用发挥显著。
根据青岛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一季度同比上涨5.7个百分点的实际情况,我市及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53449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35.2万元。
按照全省安排部署,自7月1日起我市统一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000元,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全年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29亿元,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作用。
去年我市出台政策,对化解产能过剩的钢铁、煤炭企业,按照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5类困难企业,按照50%给予稳岗补贴;对其他企业,按照30%给予稳岗补贴。同时,将稳岗补贴申报时间由定期申报调整为即时申报、按季拨付方式,大大方便了企业申报。去年累计核准287户企业享受稳岗补贴,发放资金2267.8万元,惠及职工91649人。
去年,我市还创新实施了失业保险金监管模式。在全市实现政府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基础上,建立了线上共享平台自动比对、线下基层平台人工核对的“双核对”机制,通过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信息与工商注册信息进行核对,查处并停发了3615名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有效减少了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和杜绝冒领失业保险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