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提供福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及费用以及办理地点等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信息。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4、单位缴费、本人未缴费的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标准发放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个人医疗保险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继续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福州市将医疗保险费随同失业金一起转给失业人员,由其自行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自愿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意: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非自愿失业的说明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未申领过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与再下次合并计算。
办理材料
领取失业金《告知单》
福州市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海峡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办理程序
可现场或网上办理
1、携带福州市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海峡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前往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2、手机下载“榕e社保卡”APP,网络申领失业金。
>>点击查看网上申领流程
领取期限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如果是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则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但农民合同制工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点击查看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网上办理:“榕e社保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