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多久后可以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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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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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对象

(一)失业保险金:参保满1年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临时生活补助:不符合政策衔接条件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失业农民工。

二、申领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2019年5月1日起,二类工资区1530元/月;三类工资区1440元/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2020年1月至12月,符合下列规定的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申领 6 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80%执行。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三)临时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足一年目前任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三、现场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网上办理(可扫码)

失业人员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实名注册(个人)后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具体步骤为:进入网站→个人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按照提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持社保卡上半身清晰近照,完成申领提交,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从次月起按月发放。

五、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延安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2162001

宝塔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8204384

安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6216184

子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7112601

吴起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8391072

志丹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6622247

延川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8110254

延长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8611879

甘泉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2637174

洛川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3621422

宜川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4622352

富 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3212843

黄陵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5211877

黄龙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1-331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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