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我市现已开通两种申领渠道,一是通过河北人社APP客户端申领,二是携带社保卡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领取。
失业补助金手机APP申领操作指南
第一步 扫码下载安装河北省人社APP。注册并登录。
第二步 在APP首页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
第三步 认真阅读申领提示信息
第四步 申领人未就业承诺
第五步 承诺未就业的进入申领审核,查看个人申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提交】
办理结果查询 APP首页-更多服务-业务办理-失业保险业务-进度查询
全省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查询
系统提示信息解读
1. 【不在享受失业补助金政策范围】指申领人不在冀人社发【2020】18号文件规定的政策范围。
2.【失业保险处于参保状态或未在当地参保】指申领人仍参加失业保险或未在当地参加失业保险。
3.【无失业保险缴费信息】指申领人在信息系统中没有缴费记录。
4.【重复申领失业补助金】指申领人已领取过失业补助金。
5.【有剩余未领取月数,请按再就业不满一年申领失业保险金】指申领人需先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6.【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请申领失业保险金】指申领人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
7.【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指申领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
8.【已超过政策允许申领期限】指申领人提交申领时间超过政策规定审核截止时间。
参保缴费不满1年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按照我市低保标准发放,每月650元,可以领取6个月,每人可以领取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按照文件确定的标准发放,每月658元,可以领取6个月,每人可以领取一次。详情咨询2025053,社保局四楼5.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