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
一、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金的领取流程
1、失业登记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
2、提交相关资料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1寸免冠照等。
3、审核
由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者发放《失业证》;
4、领取
审核通过后,失业金将会每月直接转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三、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只能提供短期的补助,因此大家在失业期间一定要想办法尽快摆脱失业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