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多久后可以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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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按什么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韶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结余情况,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

1.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韶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634.50元/月;

2. 缴费不满1年的,按韶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190.35元/月。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有多长?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线下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1.线上申领: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广东社保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广东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粤省事等平台注册填报相对应的个人信息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目前已上线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广东社保服务平台,其他线上平台后续陆续发布)

2.线下申领: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韶关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韶关是否适用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

根据7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广东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不存在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工,因此不适用人社部发40号文第四点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

失业保险对大龄失业人员有什么政策倾斜?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对价格临时补贴有什么规定?

2020年3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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