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海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海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对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新发生的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
备注:各市县申请条件可能会有细微不同。
海口失业补助金申请
1、对2021年1月至6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对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助金政策且未及时申领的人员,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的。
满足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方可申领,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注:1.无需办理失业登记;2.正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
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合计不超过6个月,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失业金总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领取月份
失业人员在失业前所单位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5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二、海南失业补助金一般几号发放
一般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到卡里。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