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关事业单位调薪兑现公务员人均月增300元
7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年中工作会议了解到,截至6月底,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调薪已基本兑现。部分公务员晒出的工资单显示,扣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后,实际涨薪从10多元到数百元不等。此外,会议还提到了我区就业、社保等情况
调薪基本发放到位
日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陆续领到了调薪后补发的工资。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人均每月实际增加300元左右,那么,我区调工资情况如何?南宁市一家单位的副科级干部黄先生说,6月20日,他领了按旧标准发放的工资,6月30日,从去年10月份到今年6月份补发的工资也到账了,“我们单位从普通科员到即将退休的科长,到手的工资上涨幅度大约在160~440元之间”。
黄先生的工资主要分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两部分,职务工资从410元调为690元,级别工资从609元调至1389元。也就是说,他的基本工资从1019元涨到2079元,翻了一倍,不过,津贴从2733元减少到2443元,降了290元,再扣去养老保险、职业年金542元,同时还扣了住房公积金、医保等,实际到手工资增加了约230元。区内一些公务员反映,有的人员实际仅涨10多元,或者数十元。
记者在年中会议了解到,从10月1日起,我区开始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基本完成,截至6月底,区直部门和市县补发10月~2015年6月的调标增资部分已基本兑现到位。据透露,我区调薪平均水平参照全国平均数,即人均每月增加300元。
自治区人社厅有关负责人透露,此次上调的主要是基本工资,基本翻了一番,上调的部分主要是用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我区起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目前还在上报人社部,目前扣除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预扣。至于部分省市公务员工资出现的不升反降现象,我区倒不存在,机关事业单位所有人员都有所上涨,上涨多少跟个人的职级、工龄等挂钩。
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具体政策,还有待官方正式发布。
我区增加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目前也基本补发完成。从7月起,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正常发放。
发现涉及“吃空饷”人数938人
上半年,我区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共发现938人“吃空饷”,涉及金额3525.75万元,已追缴金额2017.62万元。
长期以来,基层干部反映岗位晋升的通道很窄,很多基层公务员干一辈子,也很难晋升到科级和处级岗位。我区于2月份部署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截至6月30日,全区已审批符合晋升条件28385人,其中,符合条件的25858人全部兑现了工资待遇。
社保方面,我区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043.41元,相比上年月人均增加197.3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到人均38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提高16%~20%。
启动农民工创业园建设
目前,我区就业形势趋紧,潜在的就业风险有所呈现,城镇新增人数同比下降。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19.6万人,为历年最高。自治区人社厅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将加大政策吸引力,增加政策含金量,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
此外,启动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亿元用于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力争年底建成一批创业园并实现农民工入园创业。农民工创业园在项目选址、场地面积、农民工开办企业数、农民工入园率、企业开工率等方面必须符合规定,具体政策还将出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图书馆、博物馆 (院、所)、文化馆 (站、中心)、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事业体制的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研究等专业艺术机构,以及其他文化事业单位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文化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文化事业单位现有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各类文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
1?图书馆、博物馆(院、所)、文化馆(站、中心)、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中: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研究馆员一级岗位、研究馆员二级岗位、研究馆员三级岗位、研究馆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副研究馆员一级岗位、副研究馆员二级岗位、副研究馆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馆员一级岗位、馆员二级岗位、馆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馆员一级岗位、助理馆员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管理员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团体中: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演员(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奏员、舞美设计师、美术师等,下同)一级岗位、一级演员二级岗位、一级演员三级岗位、一级演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演员一级岗位、二级演员二级岗位、二级演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三级演员一级岗位、三级演员二级岗位、三级演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四级演员一级岗位、四级演员二级岗位、四级演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3?舞台技术人员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舞台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主任舞台技师一级岗位、主任舞台技师二级岗位、主任舞台技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舞台技师一级岗位、舞台技师二级岗位、舞台技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舞台技术员一级岗位、舞台技术员二级岗位、舞台技术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标准执行;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1?技术工岗位名称为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2?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文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文化事业单位,包括图书馆、博物馆(院、所)、文化馆(站、中心)、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以及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研究等专业艺术机构,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文化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文化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文化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四、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尚未核定领导职数的,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设置。
3?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工作需要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与相应级别对应。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模、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区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控制目标,按照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结构比例现状,结合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对文化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
4?图书馆、博物馆(院、所)、文化馆(站、中心)、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5?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研究等专业艺术机构,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6?其他文化事业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7?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在遵循本指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水平,以及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可由自治区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报自治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8?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
1?文化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在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保障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
2?技术工岗位的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3?普通工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五、其他相关问题
(一)文化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岗位的设置应与单位的性质、功能、发展规模和工作任务相符合。
(二)岗位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别、等级的岗位原则上不得相互挪用。文化事业单位功能、任务、机构编制发生变化的,应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岗位设置意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三)同一类别层级的文化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任务、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的不同,在规定的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内,岗位设置适用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应有所差别。
(四)本指导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为相应岗位设置的最高限额,各文化事业单位具体设置岗位时,应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在限额内逐步设置到位,应预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五)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较分散的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本指导标准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统一研究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六)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置。如设置一级、二级岗位的,相应减少三级或四级岗位。
(七)本指导标准由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文化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