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总分设置,四川高考总分数多少分规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容涵盖考生身份验证、录取加分政策、志愿填报等方面。
今年高考在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志愿设置等方面都有调整,我省将实施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提前,招生录取批次增至7个,在高考中启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本科第二批次首次设置6个平行志愿。
今年启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
为保证考生信息采集的规范准确,严防替考等违规行为,我省今年高考将建设并启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
考生身份验证系统采用面颊及指纹特征识别和身份证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行认证。在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该系统将对考生个人身份信息进行验证,采集考生的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在考生入场时,通过系统相关仪器,还将对考生二代身份证、面颊及指纹特征等进行识别,与报名现场确认环节采集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认考生身份。
专科志愿7月2日前进行填报
按照《规定》,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专科志愿填报提前于7月2日12∶00前填报。
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
艺术、体育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后,在6月26日17∶00前进行。
符合政策异地生就读地考试
《规定》还明确,今年将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凡符合《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今年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配合高校实施招收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启动实施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
录取批次增至7个 二本设6个平行第一志愿
录取批次
变化:录取批次增加为7个,增设专科提前批。分别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
备注:(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设一个第一志愿和两个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2)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增加了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高职专科航海类专业。
志愿设置
变化:(1)本科第一批今年仍实行平行志愿,但学校志愿个数由去年5个调整为6个。(2)今年我省在本科第二批次、专科第一批次首次实行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
备注:(1)二本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顺序为A、B、C、D、E、F;(2)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3)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设置六个平等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及调配志愿;(4)本科第一、二、三批和专科第一、二批均对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单独设置一个学校志愿(以下简称单优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单科成绩优异
对普通高考语文或英语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55名(按人数计名次,最后一名包含相同分数,下同)、数学(文)、政治、历史或地理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25名、数学(理)、物理、化学或生物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30名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录取时提高一个批次投档。
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美术类专业、音乐学类专业、音乐舞蹈类专业等12个专业)前3名的考生,省内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本科、专科录取时,文考成绩达到省控线而未上学校调档线或文考成绩在省控线下20分以内均可破格录取。
录取加分有瘦身也有取消
今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主要分为优先录取、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川南泸州市叙永、古蔺、宜宾市兴文、筠连、屏山、珙县等六个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的考生最高可加50分。
今年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除了取消省三好、省优干、省级奥赛一等奖的加分外,还有奥数加分、体育加分和省优秀学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为10分,其他常规的加分条件没有变化。
加分分值从20分降为10分的项目包括:奥数加分只有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分分值从 20分降为10分。
体育加分,除国际级和国家级比赛前6名可获加分外,以前27个加分项目将瘦身为8项。仅有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运动项目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才可以享受加分。
川南6县考生最高可加50分
根据相关规定,除了原来一直享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宜宾市兴文县外,今年起,泸州市的古蔺、叙永、宜宾市的屏山、珙县、筠连五个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高考学生,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其中,对参加文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汉族考生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艺体考生则实行少数民族文考加35分,汉族考生加20分,加分上线;专业成绩上了省控线后,省内院校录取时加5分。
而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院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条件为,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31日)取得当地户籍至今,并且要回当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